審(二)

    1.通“诚”,若,如果。按:参看清吴昌莹《经词衍释·补遗》。
《管子·小称》:“審行之身无怠,虽夷貉之民,可化而使之爱;審去之身,虽兄弟父母,可化而使之恶。”《史记·张耳传》:“贯高喜曰:‘吾王審出乎?’”汉袁康《越绝书·计倪内经》:“王審用臣之议,大则可以王,小则可以霸。”《汉书·史丹传》:“臣子见定陶王雅素爱幸,今者道路流言,为国生意,以为太子有动摇之议。審若此,公卿以下必以死争,不奉诏。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。”《论衡·雷虚》:“審如说雷之家,则图雷之家非;審如图雷之家,则说雷之家误。”《後汉书·矫慎传》:“足下審能骑龙弄凤,翔嬉雲间者,亦非狐兔燕雀所敢谋也。”《黄庭经》:“審能行之可长存。”
2.通“誠”,誠然,果真。
清查继佐《罪惟录·经济诸臣传·徐光启》:“(徐光启)训子孙毋空期明日……且曰:‘吾儿可倖,吾孙其不免矣!’其審以天道也夫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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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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