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(二)

    通“待”。按:“得”、“待”双声,又为之部叠韵字。
《列子·天瑞》:“贫者,士之常也。死者,人之终也。处常得终,當何忧哉?”(“當”通“尚”。)按:《说苑·杂言》“得”作“待”,“哉”作“乎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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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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