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(二)

    1.通“哀”,怜悯。
《左传》僖公二十二年:“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。”(按:“爱”若作如字解,训为“爱怜”,似亦可通。)
2.通“哀”,悲哀,伤悼。按:参看清钱坫《十经文字通正书》卷二。
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,(宰)予也有之爱于其父母乎?”《礼记·乐记》:“爱者宜歌商。”注:“‘爱’或为‘哀’。”又《檀弓(下)》:“哭而起则爱父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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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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