憲(一)

    1.通“顯”,明顯。
《诗经·大雅·假乐》:“假乐君子,显显令德。”按:《礼记·中庸》引作“嘉乐君子,憲憲令德”。清马瑞辰通释:“‘显’与‘憲’双声,故假‘憲’为‘显’。”唐柳宗元《箕子碑》:“憲憲大人,显晦不渝。”童宗说音注:“憲,音显。”
2.通“顯”。憲考,即“顯考”,指亡父。
唐韩愈《郓州溪堂》诗:“及我憲考,一牧正之。”唐元稹《萧俛等加勋制》:“惟朕憲考集大命于朕躬,宅忧昏逾,罔克攸济。”又《崔倰授尚书户部侍郎制》:“惟朕憲考,丞征不庭,薰剔幽妖,擒贼罪状,用力滋广,理财是切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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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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