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“褫”,剥夺。
《周易·讼》:“终朝三褫之。”按:《周易集解》本“褫”作“拕”(参阅清惠栋《九经古义》一《周易(上)》。
分享到:
《周易·讼》:“终朝三褫之。”按:《周易集解》本“褫”作“拕”(参阅清惠栋《九经古义》一《周易(上)》。
发布时间:2019-04-1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hanyuweb/tongjiazi/9515.html,转载请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