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元义

        后汉南康邓元义,[1]父伯考,为尚书仆射。[2]元义还乡里,妻留事姑,甚谨。姑憎之,幽闭空室,节其饮食。羸露日困,[3]终无怨言。时伯考怪而问之,元义子朗,时方数岁,言:“母不病,但苦饥耳。”伯考流涕曰:“何意亲姑,反为此祸!”遣归家,更嫁为华仲妻。[4]仲为将作大匠,[5]妻乘朝车出,[6]元义于路旁观之,谓人曰:“此我故妇,非有他过,家夫人遇之实酷,本自相贵。”其子朗,时为郎,[7]母与书,皆不答,与衣裳,辄以烧之。母不以介意。母欲见之,乃至亲家李氏堂上,令人以他词请朗。朗至见母,再拜涕泣,因起出。母追谓之曰:“我几死。自为汝家所弃,我何罪过,乃如此耶?”因此遂绝。
        【注释】 [1]后汉:即东汉,光武帝刘秀所建,都洛阳(今河南市名),与高祖刘邦所创建的前汉(又称西汉,都长安,今陕西西安)相对称。南康:郡名,两汉均无此郡,其地当属汉豫章郡,三国吴属庐陵郡,至晋武帝司马炎太康二年(281)始改庐陵南部为南康郡,治所在雩都(今江西于都东北),辖境约当今江西南康、赣县、兴国、宁都诸县以南地。因《搜神记》作者干宝为东晋初人,故以之指称古地。又,此处称邓元义为南康人,当指赣县(今江西赣州),因东晋又移南康郡治于赣。 [2]尚书仆射:尚书省的副长官。按,尚书二字原是主管文书的意思,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尚书。自后汉光武帝刘秀起,为了加强专制独裁,防止臣下争权,遂将政务中枢从三公府移入宫廷,由尚书协助皇帝处理,故此后尚书权势特重,唯官阶尚远在三公之下。至南北朝时代,即无专任宰相,亦无正式宰相的名称,于是实际上担任宰相的官员往往加以“录尚书事”的头衔。录即总领之意。而仆射之职,汉代在军队、宫内、尚书、博士中皆有,凡被任命者,即负责本部门的事务,以后其他部门渐废仆射之称,唯存尚书仆射,遂成专官。仆射虽为副职,然与正官的尚书令地位却不相上下,故当时总是令、仆并称,因为二者同为执政官,师长百僚。 [3]羸露日困:意思说身体日渐瘦弱下来。羸(lei雷)露:衰败;病弱。东汉·应劭《风俗通义·十反》:“久抱重疾,气力羸露,耳聋目眩,守虚陨越,自分奄忽填壑。”[4]华仲:应顺,字华仲,后汉南顿(今河南顿城西)人。举孝廉,累官冀州刺史,廉直约己,明达政事,事后母孝。和帝刘肇时为河南尹、将作大匠。生十子,皆以才学著称于时。 [5]将作大匠:官名。秦置将作少府,汉景帝刘启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为将作大匠,省称将匠,职掌有关皇家的各种土木营建及修缮工程。宋·萧常《续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将作大匠一人,二千石。掌修作宗庙、路寝(正殿)、宫室、陵园土木之工,并树桐梓之类。” [6]朝(chao 潮)车:古代臣子朝会时所乘的车子。[7]郎:帝王侍从官的通称。郎即古“廊”字,指宫殿的廊。郎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,随时建议,以备顾问差遣。其等级虽不高,然为帝王亲信官,故常由此出仕为显宦要职。至后汉,以尚书台为政务中枢,其下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,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郎官不同,但也为各部要职。
        【译文】 后汉南康人邓元义,父亲伯考,官至尚书仆射。元义回到家乡,让妻子留下来侍奉婆婆,虽然很是殷勤小心,但婆婆憎恶她,将她关在空屋子里,减少其饮食,以致身体日渐衰弱,而她始终没有怨言。这时伯考感到奇怪而询问她,元义的儿子名叫朗的,当时才几岁,回答说:“母亲没有病,只不过苦于饥饿啊!”伯考难过得流下眼泪,说:“想不到亲婆婆,反倒这么虐待残害!”就将她送回娘家,改嫁为应华仲妻。仲官将作大匠,妻乘坐朝车出门,元义在路边见到了,对别人说:“这是我从前的妻子,并没有什么过错,家里老太太对待她实在过分,本来我们是互相敬重的。”他们的儿子朗,当时作郎,母亲给他信,都不回复,给他衣裳,即刻烧掉,母亲也不放在心上。母亲希望见见他,便来到亲家母李氏堂上,让人假托别的话去请朗,朗到后见到母亲,再拜流泪,就起身走出去。母亲追上对他说:“我差点被折磨死,自被你家所遗弃,我有什么罪过,你这样对待我呀?”因而从此断绝了来往。
        【总案】 这个故事记叙了封建社会家庭中经常发生的一幕悲剧。邓元义的妻子和刘兰芝(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焦仲卿的妻子)、唐婉(陆游的妻子)等不幸的女性一样,都是罪恶的封建礼教的牺牲者。再嫁给应华仲为妻之后,她依然挂念着儿子邓朗,以至借助亲家,假托别的事把儿子“骗”来相见——上述举止,使一个慈母形象活现在人们面前。然而,她并不是一味糊涂、柔顺到底的人,自有刚毅严正的方面。最后她追上儿子,责问他的那一席话,真是义正词严,入情据理,给这位贤妻良母式的人物增添了令人敬畏信服的光彩,读之快意不尽。邓伯考与邓元义是出场不多的次要人物,但仍刻画得十分生动,以简洁准确取胜。“伯考流涕曰”一段写出了他的宽厚和对儿媳的不幸的深切同情;“元义于路旁观之”几句表明事隔多年之后,他仍未能忘情于故妇,可见当初恩爱之笃及被迫离异的痛苦。所以,他现在谅解妻子再嫁的苦衷,并委婉地责备了自己母亲虐待儿媳的错误。但是,他们给予的同情和恩爱并不能改变邓元义妻的悲惨命运,因为这是由于不合理的封建宗法关系所带来的、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社会问题,并非个人的力量所能解决。篇中所写本事见于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唐·章怀太子李贤注引《汝南记》,当有一定的事实依据,并非出自杜撰。《搜神记》是一部志怪小说集,像这样专记社会现实生活,不掺杂神怪灵异的内容的篇目是不多见的,所以更值得我们重视,因为它直接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面貌和民情风俗,更富有时代气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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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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