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秦誓》

《秦誓》

《尚书》篇名。史载为秦穆公作。汉司马迁《史记·秦本纪》说:“三十六年(公元前六二四年),穆公复益厚孟明等,使将兵伐晋,渡河焚船,大败晋人,取王官及鄗,以报郩之役。晋人皆城守不敢出。于是穆公乃自茅津渡河,封郩中尸,为发丧,哭之三日。乃誓于军曰:‘嗟,士卒!听,无哗,余誓告汝。古之人谋,黄发番番,则无所过。’以申思不用蹇叔、百里奚之谋,故作此誓,今后世以记余过。君子闻之,皆为垂涕,曰:‘嗟乎!秦穆公之与人周也,卒得孟明之庆。’”清孙星衍《尚书今古文注疏》引《书序》说:“秦穆公伐郑,晋襄公率师败诸崤。还归,作《秦誓》。”今人朱东润主编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说:“就文中语看,以《书序》所说合于实际。”今人王世舜《尚书译注》说:“据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、三十三年》记载,秦穆公听信了杞子的意见,派孟明等大将三人率领军队远道偷袭郑国。出师时,大臣蹇叔竭力劝阻,但穆公利令知昏,不听蹇叔的劝阻,结果遭到惨败。本篇是战事以后,穆公自责自悔,沉痛总结失败教训之作。”《秦誓》,秦穆公誓众之辞的简称。“誓”,是一种有约束性的有决断意义的语言。此篇也是出于史官的记录。文中秦穆公引古训以自责,表现出深自痛悔的心情:由于自己疏远忠贞、听信佞邪,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的牺牲和损失;从这种经验出发,总结出用人应取的正确态度;亲贤远佞;并提出了君主的任人得当与否,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论断。语言恳挚,文辞扼要生动。通篇运用对比手法,写得深刻有力。今人王世舜评道:“从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上来看无疑是《左传》的先河,可以看作是先秦散文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。”(《尚书译注》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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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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