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桃夭》

《桃夭》

《诗经·周南》篇名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桃夭》,后妃之所致也。不妒忌,则男女以正,婚姻以时,国无鳏民也。”唐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:“少壮之桃夭夭然,复有灼灼然。此桃之盛华,以兴有十五至十九少壮之女亦夭夭然复有灼灼之美色,正于秋冬行嫁,然是此行嫁之子往归嫁于夫,正是善时,宜其为室家矣。”宋朱熹《诗集传》:“文王之化,自家而国,男女以正,婚姻以时。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,而叹其女子之贤,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。”清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:“愚意此指王之公族之女而言,诗人于其如嫁而叹美之,谓其将来必能尽妇道也。……桃花色最艳,故以取喻女子,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。”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:“此亦咏新昏诗,与《关雎》同为房中乐,如后世催妆坐筵等词。特《关雎》从男求女一面说,此从女归男一面说,互相掩映,同为美俗。”这是一首祝贺女子出嫁的诗。该诗分别以桃树的枝、花、叶、实为比兴的材料,不仅以生动鲜明的形象点明婚礼举行的时令,而且使人自然地联想到新娘的漂亮。比喻贴切而自然。含蓄又婉转,给人印象极为深刻。后世诗词中的“面如桃花”、“艳如桃李”等比喻,以及“人面桃花”的传奇故事,都受此诗的一定的启发或影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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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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