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门》

《北门》

《诗经·邶风》篇名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北门》,刺仕不得志也。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。”宋朱熹《诗集传》:“卫之贤者处乱世,事暗君,不得其志,故因出北门而赋以自比。又叹其贫窭,人莫知之,而归于天也。”清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:“此贤人仕卫而不见知于上者之所作。”近人吴闿生《诗义会通》:“然味诗意,自是仕者所自作。序谓之刺者,存此诗所以风刺当时也。”闻一多《风诗类抄》:“王事责之于外,室人责之于内,言公私交迫也。”高亨《诗经今注》:“卫国朝廷的小官吏,俸禄微薄,不够养家,而朝廷的琐细事务,辛勤的劳役,都要他去担任。他既受统治者的压迫,又苦家庭生活的困难,因作此诗。”余冠英《诗经选》:“这诗作者的身份似是在职的小官,位卑多劳,生活贫困。因为公私交迫,忧苦无告,所以怨天尤人。”该诗全用赋体而无比兴。呼天抢地,情感强烈,主题突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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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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