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与滕达道书》

《与滕达道书》

宋文篇名。苏轼作。曾枣庄认为此信作于苏轼“贬官黄州期间”,滕达道“安州既罢,入朝”之时,即元丰六年(1083)十一月。其基本精神“与其说是在对过去反对新法表示忏悔,还不如说是在劝老友以言为戒。戒则戒矣,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政治主张”。苏轼在哲宗朝并未改变反对新法的态度,他“一生都反对王安石变法”(《苏轼〈与滕达道书〉是‘忏悔书’吗?》,载《文学评论》1980年第四期)王水照认为此信作于苏轼离黄州以后的元丰八年(1085)神宗去世以后。信体现了倾心恳谈的特点,从中可以看到苏轼的许多官样文章中看不到的思想动向。“这里讲了两层意思:一,过去——反对新法的态度是有偏差、有错误的;二,现在——不是要因此而加入变法派,但不应再继续反对。”(《关于苏轼〈与滕达道书〉的系年和主旨问题》,载《文学评论》1981年第一期)本文是研究苏轼思想发展的重要材料。作为朋友书信,态度诚恳,语言朴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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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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