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朝官吏。字公美,燕京(今北京)人。初仕辽。天庆二年(1112)中进士。补右拾遗,转史馆修撰。累迁少府少监、乾文阁待制。任卫尉卿,知制诰,后充高丽国信使。天会四年(1139),高丽奉表称藩而不肯进誓表。昉能言善辩,命他赴高丽,督促再三,高丽乃进誓表如约,翌年,任昉为昭文馆直学士,兼堂后官。再升谏议大夫,迁翰林侍讲学士,后改礼部尚书,迁翰林学士,兼太常卿、修国史,尚书如故。昉自天会十二年入礼部,在职凡七年,为制定金朝礼仪制度出力甚多。后任济南(今山东济南)尹、拜参知政事。六年,任汴京(今河南开封市)留守,封郓国公。天德元年(1149),拜昉开府仪同三司。同年,病死。史载“昉性仁厚,待物甚宽。”“昉虽贵,读书未尝去手,善属文,最长于诏册,曾作《太祖睿德神功碑》,当世称之”。(《金史》卷1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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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2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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