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不编入里甲正役的零余民户。太祖洪武十四年(1381),朱元璋下令全国编赋役黄册,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,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,余百户为十甲,甲凡十人,一人为甲首。每岁里长一名偕甲首一名率一甲之人应役一次。鳏寡孤独不任役者,附十甲后为畸零;持度牒(身份证)的僧道,其有田者编册如民科,无田者亦为畸零。太祖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赋役黄册编成,在全国实施,全国鳏寡孤独者皆享有不服役的优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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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2-16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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