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启年间的农民起义。明熹宗天启七年(1627)正月二十日,一支农民起义队伍冲入桃源(今江苏泗阳)县城,“劫库开狱”(《明熹宗实录》卷80)后,又杀知县管九功家属三人、典史林天相家属一人,管九功、林天相幸免。总督漕运郭尚友上疏报告此事后,熹宗命令失事捕官严拿义军,可见义军在完成任务后已安全转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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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2-2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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