庞尚鹏

        字少南,南海(今广东广州)人。世宗嘉靖三十二年(1553)进士。除江西乐平知县,不久,擢御史。出核南京、浙江军饷,尽发胡宗宪失律、贪淫及军兴督抚侵军需等罪。出按浙江时,民苦徭役,他创行“一条鞭法”,并治乡官不法子弟僮仆。已,督畿辅学政。穆宗隆庆元年(1567),擢大理右寺丞。第二年,擢右佥都御史,理两淮、长芦、山东盐政,兼理畿辅、河南、山东、江北、辽东屯务。同年秋,兼领九边屯务,疏列盐政二十事,鹾利大兴。为人介直无所倚,权既重,自负经济才,慷慨任事。诸御史督盐政以事权见夺者,忌恨他,欲攻去之。河东巡盐劾其行事乖违,落职。隆庆四年(1570),被斥为民。神宗立,朝臣交荐,为白冤,万历四年(1575)以故官抚福建,推行“一条鞭法”。后为张居正衔恨。会拜左副都御史,居正借故令人劾之,遂罢去。家居四年卒。天启中,赐谥惠敏。有《百可摘稿》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24-07-18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lishi/ershiliu/222257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
友情链接:食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