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作监

        官署名、官名。秦称将作少府、汉景帝以后称将作大匠、南梁称大匠卿、隋称将作寺、唐称将作监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称缮工监、咸亨元年(670)改称营缮监、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称将作监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:“掌供邦国修建、土木工匠之政令”。凡两京宫殿、城郭、省、台、监、寺、桥棵、道路等之营建和拓修,均归其职掌。设将作监一人,从三品,统筹监事;少监二人,从四品下,为监之付;监丞四人,从六品下,承办日常监务;主簿二人,从七品下;府、史、计史、亭长、掌固各备员不等;各种匠、工万计。下属左校、右校、中校、甄官四署及百工诸监,分领其业。参见各该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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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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