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器监

        官署名。是专门制造兵器的管理机构。北周开始设置,后世历朝相因。唐初于武德七年、九年(624、626)、贞观六年(632)三次废除,军器改由少府监的右尚署制造。开元十六年(728)再次复设。设监一人,正四品上;监丞一人,正七品上。下隶二署。(一)弩坊署:设弩坊令一人,正八品下;署丞一人,正九品下。负责制造矛、矟(马上用长矛)、弓、弩(多箭之弓)和刃镞等武器。(二)甲坊署:其官员、品阶、定员,同于弩坊署。负责监制甲胄、勒甲浸绳、筋角等武装用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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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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