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直

        唐朝时在官当直无月给的人员,二品至九品的官员皆用,是杂徭的一种,唐高宗仪凤三年(678年),曾诏令王公以下,百姓以上,率口出钱以充白直。光宅元年(684年)规定:二品白直四十人,三品三十二人,四品二十四人,五品十六人,六品十人,七品七人,八品五人,九品四人,皆用18岁以上的中男充当。《唐会要》卷九十一:天宝五载(746年)敕:“郡县官人及公廨白直,天下约计一载(年)破十万丁以上,一丁每月输钱二百八文,每至月初,当县征纳,送县来往,数日工程(工作),在于百姓,尤是重役。其郡县白直计数多少,请用料钱如税充用。其应差丁充白直望请并停,一免百姓艰辛,二省国家丁壮。”于此可见,唐朝先规定用中男充当,既而发展为使用丁壮,充分说明杂徭对人民来说是很重的负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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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7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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