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平法

        唐代宗时,刘晏在诸道设巡院,各置知院官,让他们随时上报当地物价涨落的情况,官府遇贵则卖,遇贱则买;同时,要知院官每旬每月向使司申报州县雨雪丰歉之状,丰则以高于市价的价格籴粮,歉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粜粮。唐政府获得了大利。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各地的物价。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:“自诸道巡院距京师,重价募疾足,置递相望,四方物价之上下,虽极远不四五日知,故食货之重轻,尽权在掌握,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,得其术矣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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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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