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文学家、哲学家。字习之。陇西成纪(今甘肃秦安县)人。一说赵郡(今河北省赵县)人。贞元十四年(798)进士,授校书郎,官至京兆府司禄参军。元和初,为国子博士、史馆修撰。他为官正直,性情刚急,论议无所避忌,他曾提出“用忠臣,屏邪佞,改税法,绝进献,宽租赋,厚边兵,开言路”(见《新唐书·李翱传》)等进步主张。虽有才学,不被当政者赏识,官职久不得迁。至元和十五年(820),方升为考功员外郎,仍兼史职。后任郎州、庐州刺史。太和三年(829)拜中书舍人,后出为郑、桂、潭等州刺史、湖南观察使,又转刑部、户部侍郎。官终检校户部尚书、襄州刺史,山南东道节度使。会昌元年(841)死于任所。翱为韩愈弟子,古文运动的骨干,无论在文章或思想上都师承韩愈,并有所发展。他提出“创意造言,皆不相师”的主张,发展了韩愈“师其意,不师其辞”的创新理论,同时强调“文、理、义三者兼并,乃能独立于一时,而不泯灭于后代”,这种主张,对北宋的散文发展,起到了推动作用。他的散文平易质朴,富有激情,有《杨烈妇传》、《高愍女碑》较著名。他反对佛道,推崇儒家思孟学派,但所著《复性书》,却又渗透着佛学思想,开宋明理学的先河。有《李文公集》、《论语笔解》、《五木经》传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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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7-2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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