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御器械

        职官名。宋初,选三班以上亲信武臣或宦官佩带橐鞬、御剑为侍卫,称“御带”。咸平元年(998)改为带御器械。后规定名额六人,以曾历边任有功者补其缺。南宋初,诸将在外多带此职,以借重禁近之名。此职已成为低级武臣荣誉加衔。南宋,绍兴二十九年(1159),由于中外举荐武臣甚多,无缺可以安置,因而增置带御器械四名。淳熙间又规定,“凡正除军中差遣或外任者,不许衔内带行,又须供职一年,方与解带恩例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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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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