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制之一。蕃兵,为宋朝政府“籍塞下内属诸部落,团结以为藩篱之兵”。主要由陕西、河东内附的羌人部落组织而成。内附羌人称为“熟户”。熟户特点为“恋土田,护老弱、牛羊,遇贼力战”。宋朝时羌人部落的首领补以军职,大首领为都军主,百帐以上为军主,其次为副军主、都虞侯、指挥使、副兵马使,以功次补者给刺史、诸卫将军、诸司使副使、承制、崇班、供奉官至殿侍街衔。按蕃官例,分等给与添支钱、月奉钱、米面、锦袍及紫绫。十将以下给田土。羌人部落分散,不相统属,派禁军驻泊钤辖管理本路蕃兵。“籍城砦兵马,计族望大小,分队伍,给旗帜,使各缮保垒,人置器甲,以备调发”。熙宁八年(1075)定蕃兵法,参照禁军体制定编,并规定:“陕西蕃兵丁壮户,九丁以上取五,六取四、五取三、三取二、二取一,并年二十以上,涅手背,毋过五丁。”蕃兵勇敢善战,且多骑兵,其作战能力胜过精锐的正规军。宋朝在对西夏用兵时,多赖其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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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1-24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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