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民种树

        历代帝王,均以农为国本,植树造林与农耕唇齿相依,故植树亦受皇帝重视。五代周显德三年(956年)就曾诏令“课民种木及韭”。赵匡胤称帝,有鉴于此,于建隆二年(961年)春,下诏申明周显德三年令,课民植树造林,普及各县。诏命规定:每县规定百姓户籍为五等,第一等必须种植杂木一百棵,每等减少二十棵。桑树、枣树种植数目为杂木数一半。男女十七岁以上者,则须种植韭菜一畦,宽一步、长十步。就近如无水井浇灌,左右邻居则为其开凿,以使所植树木成活。令佐于春、秋两季要巡视各县检核其数,是否属实。接着太祖又下诏,自今有百姓逃亡者,本州必须将其户籍以及所耕田亩向上禀告,自此以后,植树造林,相沿成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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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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