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太宗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三月,太宗在崇政殿亲自复试礼部贡举人,得进士梁颢等一百七十九人,诸科三百一十八人。合格者分两日按姓名宣唤,面赐及第。从此形成唱名(又称“唱第”、“传胪”、“胪传”、“胪唱”)赐第制度。每殿试结束,必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知贡举官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、同出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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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3-30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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