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

        北宋臣、文学家。初名郊,字伯庠,后改字公序。安州(今属湖北)人。后徙雍丘(今河南杞县)。天圣二年(1024)进士第一。擢大理评事、同判襄州。历三司后户判官、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诰、兼史馆修撰,知审判院。权判吏部流内铨,迁尚书邢部员外郎,为翰林学士。庠自应举时起,与其弟祁俱以文学名擅天下,俭约不好声色,读书至老不倦。善正讹谬,尝校定《国语》,又辑《纪年通谱》区别正闰,为十二卷。《掖垣丛志》三卷,《尊号録》一卷,《别集》四十卷。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补音》三卷。卒谥元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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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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