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创设的皇帝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收发出纳机关,“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”。按明太祖朱元璋的意思,政犹水也,欲其常通,故以通政为名。俗称“银台”。设通政使、左右通政和左右参议等官职佐理政务。凡一切机关向皇帝呈报的奏章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事,都必须由通政使司转达,通政使司要进行辨验、登记、分类、摘要,然后奏闻皇帝。经过皇帝批示后,由通政使司把皇帝的旨意抄送有关机构或官员,并保留底稿备查。此外,通政使还参预国家大政、大狱以及会推文武大臣等朝廷大事。清承明制,权力较小,主要管理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事,收受各省题本,送内阁办理。清末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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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0-1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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