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入关初期,为满足满族贵族的土地贪欲,安置“东来将士”,在京畿和北方地区进行了疯狂的土地掠夺。从顺治元年十二月至康熙八年(1645年1月~1669年)前后三次颁布圈地令,进行了大规模的圈占,总额高达166 794顷。开始宣布只是圈“近京各州县无主荒地及前明皇室勋戚所遗留庄田”;但后来完全不受此限,实际圈占了大批民田。虽曾给以补换,但换给的多是离京较远的“盐碱不毛之地”。很多州县民田大半被圈,如房山县被圈者70%,永清被圈者80%,固安则更高达90%。不仅圈占土地,而且还占有其他财物。史载:“圈田所到,田主登时逐出,室中所有,皆其有也。”被圈农民流离失所,或逃亡口外,或远走河南,更多的则是沦为满洲贵族和八旗旗丁庄田上的庄客,备受八旗庄头的剥削和蹂躏。圈地不仅使京畿和北方生产遭到严重破坏,激化了阶级矛盾,迫使农民不断起义;而且也引起了统治阶级内部,特别是满汉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加剧,大大影响了清政权的巩固。因此,清政府不得不连续下令停止,但屡禁无效,直至康熙八年(1669年)才正式宣布停止圈地,并规定:凡本年内所圈旗地,一律立即退还汉民,另由山海关、张家口等处荒地抵补。1685年(康熙二十四年)再次谕令:民间田亩“自后永不许圈”,用以缓和阶级的与民族的矛盾,巩固自身统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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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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