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户税。按户征收赋税的制度。西晋初年规定:丁男为户主的每年每户平均纳调绢3匹、绵3斤;妇女或次丁男为户主的,纳调绢1.5匹、绵1.5斤;边远郡县每户每年缴纳上述之数的2/3或1/3;少数民族地区每户每年纳賨布(即麻布) 1匹,边远地区1丈。具体征收的方法是:首先把本地区的民户按财产多少分为九品(等),然后再把官府分配给本地区的户调总额也分为九等,按九等户的的贫富分别配给,富者多纳,贫者少缴。这种缴纳户调的方法叫“九品相通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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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6-19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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