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调制

        ①南朝宋、齐户调仍按西晋“九品相通”法分派绢绵。461年,宋规定按财产多少,每户岁纳布4匹。梁、陈时期,每个丁男每年纳租米5石、禄米2石,丁女减半;布2丈,绢208丈,丝3两,绵11.2两,丁女减半;另外按田亩征税米2斗。②486年,北魏实行均田制后,颁布新的租调制,规定:一夫一妇每年纳调帛1匹,租粟2石;后来又规定,民年15岁以上未婚者4人及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8口和耕牛2头各纳调帛1匹,产麻之乡以布代帛,其数相同。③北齐规定:一夫一妇纳调绢1尺,绵8两,垦租2石,义租5斗;奴婢为“良人”的一半;牛调绢2尺,垦租1斗,义租5斗;未婚者输一夫一妇之半。④北周规定:已婚男子每年纳绢1匹,绵8两,或布1匹,麻10斤,租粟5斛;未婚男子减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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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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