估税

        东晋南朝对交易买卖征收的税。东晋规定,对奴婢、牛、马、田宅等买卖,数额较大又有契约的,每1万钱抽征400钱,买方出100钱,卖方出300钱,称“输估”;买卖数额小又没有契约的,值百抽四,称“散估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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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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