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调制

        583年,隋朝公布新的租调制,规定一夫一妻每年缴纳租粟3石,调绢1匹(4丈)、绵3两(产麻地区纳麻布一端即5丈和麻3斤);单丁及奴婢减半,未受(均)田者和有品爵者免征。第二年又规定,减调绢1匹为2丈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23-04-03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lishi/gudaizhidu/152173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
友情链接:食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