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3年,隋朝公布新的租调制,规定一夫一妻每年缴纳租粟3石,调绢1匹(4丈)、绵3两(产麻地区纳麻布一端即5丈和麻3斤);单丁及奴婢减半,未受(均)田者和有品爵者免征。第二年又规定,减调绢1匹为2丈。
分享到:
发布时间:2023-04-03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lishi/gudaizhidu/152173.html,转载请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