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计

        明清时考察外官政绩叫大计。按规定三年举行一次,由州、县上至府、道、司,层层考察属员,再汇总到督、抚最后考核,送呈吏部,凡才、守俱优,考列上等者,称之为“卓异”。经引见注册,赐衣一袭,回任候升。一般才守兼优,阅俸三年者,均准保荐,京官升转的机会往往多于外官。考核劣者,除贪、酷以外,均以“八法”(见“京察”条),或降级调用,或革职,或由于年老、有疾而退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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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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