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朝廷给各省高级官员的谕旨,有明发和廷寄的区别。自雍正以来,凡属诰诫臣下,指示方略,查核政绩,责问刑罚不当等机要文书,为了防止泄露机密,不便由内阁明发,而改由军机处密封,交给兵部捷报处寄往各省,叫“廷寄”。发文时,要由军机大臣专办,采取密封,加盖军机处银印,上书“军机大臣字寄某官开拆”或写上“传谕某官开拆”。用四百里或六百里文书递送各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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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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