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赋

        ①两宋时期沿袭唐朝的两税法,分夏、秋两季征收。宋初,每亩每年纳谷1斗;江南每亩每年纳税3斗。后来,改夏税纳钱,秋税纳米,各地每亩每年纳钱米数仍不一致。②辽代募民耕种无主荒地和公田,计亩收取地税。③金代实行两税法,每年6~8月每亩缴纳夏税3合,每年10~12月每亩缴纳秋税5升、秸草一束(15斤)。④元代规定,中原地区每亩每年纳地税粟3升;江南地区实行两税法,夏税纳钞3贯、2贯、1贯不等,并以钞折成木棉、丝棉、布绢等实物交纳,秋税纳粟米;湖广地区初废夏税,改纳“门摊”,每户1002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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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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