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为筹措军费而征收的附加税。因为地方官吏要按月解送,所以称“月桩钱”。1132年,韩世忠驻军建康(今江苏南京),要江东漕臣每月供应军饷10万缗,漕臣转嫁于州县,州县则在正税之外又巧立名目,如麴引钱、纳醋钱、卖纸钱、户长甲帖钱、保正牌限钱、折纳牛皮筋角钱、罚钱(败诉纳的钱)、欢喜钱(胜诉纳的钱)等等,百姓叫苦不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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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8-20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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