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帐钱

        南宋为筹措军费而征收的附加税。南宋朝廷根据需要向州县推派税额,州县则在正税之外以各种名目进行勒索,如纳粟米增收耗剩、交钱帛增收糜费、富人犯法重罚、官吏贪污要课税,没收盗贼的赃物充公,逃产、废田也要纳税等等。板帐钱究竟有哪些项目,当时就有人说:“殆不可以遍举,亦不能遍知”,可见其项目之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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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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