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具税

        也叫“牛头税”。金朝向猛安谋克女真户征收的田赋。女真族进入中原后,将掠夺的土地授给女真户,民年25岁受田4顷4亩,耕牛3头为1具,每年纳粟1石。1126年改为每年1具纳粟5斗,成为定制。特点是不以田亩而以丁口、牛力为准的征税方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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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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