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“三饷”之一。为镇压农民起义筹措的军饷。1637年,明朝兵部尚书杨嗣昌制定了“围剿”农民起义军计划,为此准备增兵增饷。明政府下令增加赋税,即每亩加征粮六合,每石税粮折征银八钱,另加征银1分4厘9丝,为期一年,共征集330万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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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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