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、亭、里

        县以下的组织,就是亭与乡。前汉每十里为一亭,亭有亭长,十亭为一乡,乡有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游徼。三老掌管教化,啬夫职听讼收赋税,游徼徼循禁贼盗。到了后汉亭乡的组织是在亭以下,以5家为伍,10家为什,百家为里,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里魁掌一里100家,什主10家,伍主5家,以相检察,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。十里为亭,亭有亭长;亭长的职责是主求捕盗贼。十亭为乡,乡设置有秩,三老,游徼。凡乡户五千则置有秩,掌管一乡人,其乡小的县设置啬夫一人,皆主知民善恶,为役先后,知民贫富,为贼多少,平其差品。三老掌教化,凡孝子顺孙,贞女义妇,让财救患,及学士为民法式者,皆遍表其门,以兴善行。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。又有乡佐,属乡主民收赋税。这种政治,除了管的方面以外特别重于教。并且乡官三老择其年高有德,孝悌力田者来担任,实际上有督励教化之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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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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