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的设置始于五代,设在坑冶、铸钱、牧马、产盐等地区,这些地方是古代朝廷统一掌握的经济命脉所在。到宋代成为行政区划单位,同军一样,分为府州级和县级两种。宋初共有11个州级监,后来其大部监撤销或降格,交给府州管辖。宋代的军、监有统县的,也有不统县的;统县的属于路,不统县的属于州、府。各军、监的设置官也与府、州一样,不过等第略有不同:直隶于路的军与监,多与下州相当;至于属于府、州的,虽然也设置知某军事,或知某监事的官吏,但是其地位已降到与各县相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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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3-16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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