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设知县一人,正七品。其属有典史,有税课司大使副使,有仓库司大使副使;县丞主簿因事增减,事简不设,事情繁杂的则设多至数员。凡不设丞、簿的县,便由典史兼管其事。巡检于境内有关津要害的州县,才能设置。知县掌管一县的政令。平赋役、听治讼、兴教化、励风俗、养老、祝神、贡士、读法。在知县以下的官员可分为两个系统:一为县署应有的固定组织及人员,通称为胥吏及差役,所谓科房,就是班房。二为同知县来去的随从人员,有幕宾与家丁。县员吏中,县丞掌粮马征税等事,主簿掌户籍巡捕等事,典史掌监察狱囚,巡检掌捕缉盗贼,盘诘奸宄,驿丞典邮传迎送,税课大使掌商税之事等,都是因袭明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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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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