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的私学

        唐朝在行政方面,以县为单位,在学校制度方面,县以下的乡镇学和市镇学,均属小学性质,划归私办,听任私人办理。当时的名师大儒,多聚徒讲学,传授经业。如以考定五经著名的颜师古、孔颖达,在未做官时,都是“以教授为业”。刘焯在睿宗时是身居国子博士的名儒,在家仍教授学生。元稹在为好友白居易的《居易集》作的序中说,我到村校时,见到儿童唱歌咏诗,我问他们时,回答说:先生教我读白乐天,元微之的诗,可见当时的私办乡村学校已很普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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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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