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初期,进占平城以后,从游牧走向定居,需要劳力组织生产,但因长期战乱,劳力极缺,于是采取强制迁徙的办法,以固平城。天兴元年(398年),魏太祖诏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僚、高丽等各族人民36万,百工10余万口,以充实京师平城。二月诏令给新徙入的民户耕牛,计口授田。又如永兴五年(413年)秋七月,魏太宗诏令将所破越勒倍泥部落于跋那山西,将2万余家连同所获5万匹马和20万头牛,都迁徙到大宁川,给农器,计口授田。据《魏书·高祖纪》记载,授田数为“一夫治田40亩,中男20亩”使人有余力,地有造利。授田以后,土地仍属政府,并派官员专职管理,农户将收获物按分成制上交政府,对每户人口、耕地面积、使用牛否,交地租数目,管理官员都“明立簿目”,以便于监督检查。“计口授田”制度推行到孝文帝初年,达70余年之久。由于计口授田的农户,是被纳入类似军事编制,农作物长得不好,地出现草荒等等,都要被依法处分,所以农户们不乐在此,常私自从土地上离去,因此,收效并不好。但从计口授田中,可以找到均田制实行的渊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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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7-07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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