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军屯主要在河北沿边一带。太宗淳化四年(993年),就诏令在河北各郡“发卒屯田”,并任命了制置河北沿边屯田大使。以后诸帝也曾分别诏令在襄州、陕西镇戍军、保州、相州、和州、熙州、定州等地进行军屯。北宋军屯有三种形式:一是用番汉弓箭手屯田。熙宁初年在熙州设立军屯,从事屯田坐户的是番汉弓箭手,组织上按军事编制,250人设一指挥,五指挥为一寨。在进行生产时,由汉兵充任甲头,进行监督。每名弓箭手受田百亩,另以10亩为公田,公田收获物交给政府作为地租,其余收获物为弓箭手自己占有。在进行生产时,耕牛、农具、种子,还有武器均归弓箭手自备,这种采取佃耕的军屯,具有私有经济性质。二是多数采取且佃且守的传统形式,在北宋除了用己有公田进行军屯外,在一些州郡还实行以公款买田,以官庄为例,招募士卒耕种,收获物一般采用四六分成。三是派出部队作为专职屯田兵,这开创中国屯田史中军屯的首例,对历朝及近现代都有一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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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0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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