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的地方学校

        设有府学、州学、县学,统称儒学,相互之间无统属关系。学生未入学前称童生,参加入学考试,取得秀才资格,才是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。进学后经过考试,在限额以内的生员,称为廪生,供给膳食,称廪饩银,限额以外的生员,称为增生,无廪饩银,但可补廪生缺额。生员入学后,实际学习不多,主要是参加一年一度的岁考,两年一次的科考,列入优等的可以升等,劣等的要依次降等,成绩靠前与在学为廪膳生很久的,可升入太学。地方学校所规定的科目和教材有《御纂经解》、《性理大全》、《诗》、《古文辞》、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、《大学衍义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、《文章正宗》等。这类书籍都由政府颁发,书商也可刻版印发,并规定不是圣贤之书,不许诵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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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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