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条规

        又称“太平营规”。太平天国印书。1852年(咸丰二年)刊行。分定营规条十要和行营规矩十条。规定要服从指挥,爱护百姓,保护武器,缴获归公及男女别营等,系太平天国重要军律。



分享到:

发布时间:2023-10-04
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  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lishi/jindai/170997.html,转载请保留。

Copyright © 2002-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   
声明 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鄂ICP备2023021681号-1
友情链接:食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