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部

        封建王朝中央机构中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各部总称。隋朝起定名,相沿至清。历代各部事权轻重不尽相同,其职掌一般为:吏部,主管全国文官的挑选、考察、任免、升降、调动、封勋等事务;户部,主管户籍、田亩、赋税、俸饷、铸币等事务;礼部,主管典礼、教育、贡举及接待宾客等事务;兵部,主管全国武官的挑选、任免、升降和兵籍、军械、驿站等事务;刑部,主管法律、刑罚、狱讼等事务;工部,主管工程、营造、屯田、水利等事务。各部设尚书、侍郎为正副长官。清末官制改革,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,以后又增设巡警、学、商、邮传等部,六部之称遂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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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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