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官僚资本的金融机构之一。1935年4月由中央银行拨款一千万元,于10月在上海成立。业务范围包括信托、储蓄、采办、保险及农贷等。主要承办四大家族对外贸易、军火购买及买办性商业。建国后由人民政府接管,清理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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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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