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戡乱总动员令”。国民党政府1947年7月18日颁布的反动法规。共十八条。主要内容为:尽力征发国民党统治区一切人力物力,为其反革命内战服务;垄断和管制国统区的工矿、金融和商业贸易;对人民罢工、停业、游行、请愿均严加限制;使一切逮捕、监禁和屠杀的暴行,借“戡乱”之名而“合法”。妄图以此维护其反动统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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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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