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团体。1883年(光绪九年)康有为已在广东南海倡议妇女不裹足。1895年康有为等在广州发起成立“粤中不缠足会”,再次倡导妇女不缠足。此后渐向各地推广。1897年梁启超、谭嗣同、汪康年、麦孟华、康广仁等在上海设立不缠足会,规定入会者所生女子不得缠足,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子,凡八岁以下缠足女子一律放足。是年,湖南及潮州、福州等地相继设会,义旨类同。戊戌政变后停止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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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2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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