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代以后设置,相沿至清,但职权不尽相同。清代在六部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及理藩院等中央机构均设此职,为部(院、寺、府)属各司主官(郎中)的副职。清末新设巡警(后改民政)、学、商(后改农工商)、邮传等部,沿置此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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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4 文章来源: 可可诗词网 https://www.kekeshic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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